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现状分析
【摘要】:目的:了解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现状。方法:在2007—2009年对36个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城市(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普查,采用非参数检验对医保定点与非定点机构进行比较分析。结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纳入医保定点的比例从2007年的89.81%和45.59%增至2009年的95.77%和60.82%;2009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平均起付线分别为387.21元和272.07元,自付比例分别为26.42%和39.79%;2007—2009年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量呈增长趋势,2009年中心和站日均门急诊量已达218.13人次和37.78人次,中心住院27.06床日、出院2.57人次,中心和站门诊次均费用分别为88.62元和62.15元;医保定点机构的医保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中心和站这一比例已分别达到41.03%和38.25%。结论与建议: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发展呈现向好趋势,但基本医保制度的政策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医保效用的提升空间很大,应充分发挥医保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调控作用,加大补偿力度,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