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实行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各项事业发展的“三农”政策,使农村增加了积累,特别是为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较好基础。针对农村发展的实际,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适时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其核心内容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建设新农村,重点和难点是贫困地区,最艰巨任务是重点县和重点村,关键在贫困村。因此,加大对重点县和重点村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新农村目标的客观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力推进我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重点县和重点村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集中智慧和力量,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快重点县和重点村脱贫与发展的步伐,确保小康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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