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利益保护论——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6号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56号确认的管辖抗辩集中提出规则,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程序安定,抑制被告滥用管辖异议权。同时,该案强调的管辖异议绝对失权(强制失权)制度,由于关系到当事人特别是被告程序利益的保护,其适用必须要考虑当事人的自我归责性,及怠于提出异议行为与失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辅以合理的管辖异议期间,使管辖异议失权相对缓和。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的同一性与共同被告管辖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采行"共同管辖优先"原则兼采指定管辖原则,有助于两者之间冲突的解决。在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上,宜区分民诉法的"立即效力"与溯及力之间的差别,采"从旧兼有利"原则能够保障程序法适用的公平性与一致性,增加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预期及对诉讼制度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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