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命"与"天命"是传统文化中一对重要范畴,主要指人所受到的限制。二者都起源于"令",由"王令"而"天令",又因"天令"对王权的决定作用从而成为王权之"命"。西周末,随着传统天命观的式微,"命"开始向个体落实。孔子正是在对"命"深切体验的基础上重提"天命",以作为君子之为君子的依据;子思又将其进一步落实为人之"性"。到了孟子,便通过"命"与"性"、"求在我者"与"求在外者"的比较,终于形成"命"与"天命"的不同规定:"命"体现着天对人之自然生命的限制,表现的是人所无法驾驭的客观力量,但却落实于人并表现为人之"命";"天命"体现的则是人之自我确认的道德理想,其虽然出于人却又必须证之于天,所以是天之真正的命于人者。命与天命,既体现了传统天人关系的双重视角,同时也是儒道两家不同探索侧重的一个基本分野。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命;天命;儒家;天人关系;双重视角 【分类号】:B222 【DOI】:CNKI:SUN:ZZXS.0.2007-04-004 【正文快照】: 儒学本质上是一种人生哲学,因而其全部关怀主要也就凝聚于现实的人生。但儒家的人生关怀又不仅仅是就人生论人生,而常常是从天的角度看人,并从天道的角度规范人生,将人生看作是天道的载体或表现。正因为这一点,才为儒学提供了一种超越的依据或形上的支撑。儒家哲学的这一特征,最典型地体现在“命”与“天命”涵义之交叠与相互促成上,而这一交叠与促成所表现出来的首先也就是儒家主体性的“德和阴阳”与天人合一意识。对古人来说,对“命”的关注与思考可能是随着生命的不再就同时开始了,但“命”一起始却并不是以所谓生命、遇命出现的。在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