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 义利关系实际上就是社会正义与社会功利之间的关系,两者谁先谁后,是任何社会结构都不可回避的首要价值问题。仅此一点足以证明儒家义利之辨的理论价值。如果拂去蒙在其上的时代烟尘及偏见误解,那么时至今日,它仍具有值得借鉴的理论光彩与实践意义。 【分类号】:B82-09 【DOI】:cnki:ISSN:1005-0396.0.1994-05-004 【正文快照】: 义利关系实际上就是社会正义与社会功和之间的关系,两者谁先谁后。是任何社会结构都不可回避的首要价值问题。仅此一点足以证明儒家义利之辨的理论价值。如果拂去蒙在其上的时代烟尘及偏见误解。那么时至今日,它仍具有值得借鉴的理论光彩与实践意义。一、义利关系的起源 在古代中国。义与利从一开始就是联系在一起的。义是从原始礼仪制度中提炼出来的关于分配方式及其正义原则的概念,利则是由劳动成果演化而来代表财富和利益的概念。利重在获取,而义重在分予。然而在上古时代·狩猪、耕耘等生产过程中的获取,并非个人的获取。利的归属必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