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荀子的学术思想渊深复杂,因而在对他的研究中,至今仍有若干易于致疑之点,犹有辨明之必要。如荀子虽推崇仲尼、子弓,但不能仅据此认为其学即出自此二人。荀子对他们的推崇实与其治学宗旨相关,即认为仲尼、子弓的学行已臻于圣王至足之境,可为天下学者师法。因而不能认为荀子对仲尼、子弓的推崇,是在自标师承之门。荀子又每以礼法并称,但他所谓法同法家之法是有区别的概念。荀子所谓法不具备法家所谓法的绝对法制意义,乃是相对于礼的次一级规范或法则,已有被礼同化的趋势,并被用来调整、充实和完善儒家的礼制体系。荀子对其前的诸子几无不攻驳,虽儒家亦所不免。但可注意者,惟不见对法家商鞅的讥弹。此或可窥见到荀子思想中法家因素的来源。荀子关于数义之说,实质上是对周代贵族礼乐文化传统的继承。此说以君子知义为本,官人守数为末。这影响及于他的政治伦理思想,即以君子、礼义为纲,以君子、礼义为建构其学说体系的核心要素。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 副教授 【分类号】:B222 【DOI】:cnki:ISSN:1005-0396.0.1994-02-011 【正文快照】: 一、苟子的治学宗旨 萄子极重师法,如《荀子‘儒效)口:“故有师法者,人之火泉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①。可见苟子把师法置于何等重要的地位。但苟子的师承渊源却极难考明。在t非相》、‘非十.=:子》、t儡效》等三篇中,萄子以ll{'尼、子弓并砾,备加推崇,故古今学者多据此认为苟子之学出自仲尼、子弓。考其实,苟子推崇二人,主要与其治学宗旨密切相关。《解蔽》‘日:“放学也者,固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日:止诸至足。曷;ri至足?日:基[王)也,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战学耆,以圣王为师,集以圣王之制为法,.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