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经教育部批准,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新疆等8省区今年将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此举旨在积极引导普通 【分类号】:G718.5 【DOI】:CNKI:SUN:ZGGJ.0.2008-06-022 【正文快照】: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新疆等8省区今年将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此举旨在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2008年试点生源范围为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