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转型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基于实证研究的讨论
【摘要】: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长期被比较法学范式与新意识形态法学范式所支配。这两种研究范式所生产出的研究成果并不足以支撑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当采用实证研究的范式来观察与思考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时,可以探求到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更为有效的思路与方案。实证研究范式与传统研究范式的差异,还使得实证研究范式具有构建中国本土化刑事诉讼理论体系,打造具有中国气派刑事诉讼制度的方法论意义。
【作者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比较法学范式 新意识形态法学范式 范式转型 实证研究范式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制度 制度改革 中国气派 犯罪嫌疑人 方法论意义
【分类号】:D925.2
【DOI】:CNKI:SUN:ZGFX.0.2009-02-013
【正文快照】:
【关键词】: 比较法学范式 新意识形态法学范式 范式转型 实证研究范式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制度 制度改革 中国气派 犯罪嫌疑人 方法论意义
【分类号】:D925.2
【DOI】:CNKI:SUN:ZGFX.0.2009-02-013
【正文快照】:
一、既有研究范式的反思与实证方法的提出最近二十年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取得长足进步,对刑事诉讼的立法变革起了积极的理论推动作用。①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很多研究成果,特别是学者们关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诸多主张并没有得到立法的充分回应。②另一方面,即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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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被引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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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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