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决定 | | | 【分类号】:H1-01 【DOI】:cnki:ISSN:1001-0823.0.2002-04-023 【正文快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议 ,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 :“为了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与繁荣 ,提高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条例。”二、第五条修改为 :“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构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自治州、市 (地 )语言文字管理机构和县 (市 )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语言文字的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语…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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