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与重构政府预算监督体系 | | | 曹艳杰 | | | 为完整、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财政部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一举措,必然对我国现行预算管理模式,尤其是预算监督机制产生深远影响。原有政府收支分类由于收入范围过于狭窄,支出项目分类较粗,分类体系欠规范弱化了部门预算监督职能。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保证预算的详细和规范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细化和完整的部门预算对部门预算各监督主体:人大监督、财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提出新的要求。以此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重构部门预算监督体系十分必要。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财税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广州510320 【关键词】: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改革;预算监督体系 【分类号】:F812.3 【DOI】:CNKI:ISSN:1000-8284.0.2007-05-018 【正文快照】: 一、委托代理视角下的我国政府预算监督架构(一)政府预算监督的理论渊源。有效监督政府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做法,对政府预算实行监督是源于政府预算所反映出的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西方财政理论将“社会契约理论”作为其理论的依据和基础。基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关于国家起源的“社会契约理论”,沿着社会公众将公共事务管理权委托给国家,国家交由政府,政府依靠具体职能部门执行的这个逻辑思路[1]。不难得出,政府预算是政府运用社会公众赋予的公共权利,从社会公众手中取得一部分资源,然后再用这些资源满足…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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