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由“许传玺事件”看语用价值在翻译中的处理原则 | | | 庄黎 | | |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汉语学院 上海200062 【分类号】:H315.9 【DOI】:cnki:ISSN:1000-3584.0.2006-02-022 【正文快照】: 2005年初,中国政法大学在人民大会堂庆贺该校中美法学院院长许传玺教授“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美驻华使馆的高官及政法大学的主要领导均出席了这一庆贺仪式,《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对此做出报道,成了学术界轰动一时的事件。而事后网上网下又纷纷有人对“许传玺当选美国院士”一事的真伪产生质疑,认为许所在机构“Am erican Law Institute(ALI)”并非“美国法律研究院”,其头衔M em ber亦非“院士”,许传玺仅仅是“当选美国法律研究会的会员”,“院士”云云,不过是欺世…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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