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法律术语的命名与选用 | | | 陈炯 | | | <正> 一 什么是法律术语?姜剑云指出:“这些专门用语表示法律科学特有的事物(现象)以及相关的法学概念,概括地反映法律现象(事物)的本质特点,适用于法学领域,成为法律语体的标志。”(P62)可见,法律术语是用来表示法律科学特有的事物(现象)及相关法学概念的。例如:法人、被告、原告、刑法、民法、起诉、申诉、传唤、立案、正当防卫、不可抗力等。每个法律术语都有严格意义的规定。如古代罗马法中的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文学院 【分类号】:H08 【DOI】:cnki:ISSN:1000-3584.0.2003-06-018 【正文快照】: 什么是法律术语?姜剑云指出:“这些专门用语表示法律科学特有的事物(现象)以及相关的法学概念,概括地反映法律现象(事物)的本质特点,适用于法学领域,成为法律语体的标志。”①(P62)可见,法律术语是用来表示法律科学特有的事物(现象)及相关法学概念的。例如:法人、被告、原告、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