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自由刑之不足与完善 | | | 王光明;杜辉 | | | 刑罚通常有两个方面的目的取向:报应和矫正。自由刑从其发展的历史来看同时包括了这两方面的目的。但是现代实践却表明,在许多情况下,自由刑的监禁行为并不能实现这样的目的。因为监禁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监禁使罪犯与社会隔绝,从而导致他们与社会疏远,难以达到改造、矫正的目的。因此,应该从加强社会化的角度来考虑减少监禁、改善监禁效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工作处 北京102623 【关键词】:刑罚目的;自由刑;改进 【分类号】:D914 【DOI】:cnki:ISSN:1672-1217.0.2006-05-007 【正文快照】: 自由刑是刑罚的主要刑种之一,在整个刑罚体系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自其创立以来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政治、文化水平的提高,自由刑的弊端也越来越突显出来,引起学界各学者的诸多争论。本文试从自由刑的理论基础入手,深入探究自由刑的弊端及存在之不足,从中找出解决及完善之办法。一、刑罚目的的基本观点刑罚的目的是刑罚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石。什么是刑罚的目的?中外刑法学者长期争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刑罚目的进行研究的重要性。刑罚目的是国家据以确定刑事政策、指定刑事法律,特别是设计刑罚制…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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