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绝对者的裁割——儒家之“义”的专制主义实质 | | | 李宪堂,郭兆才 | | | 义的本意是“仪”,意为适宜的举止行为的标准,引申出“准则”、“法度”、“合宜”、“意义”的意思。而“宜”的本义是杀牲、杀俘以祭。战国中后期,“义”吸收了“宜”的某些语义,强化了其原本具有的裁割、断制色彩。“义”是权力意志的庄严旗号,它以绝对者的名义向每一个个体提出道德上的要求:克制自己的欲望,投诚于专制权力,自觉成为秩序的生成者或复制者。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比较经济学教研室 天津300071
(李宪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比较经济学教研室 天津300071(郭兆才) 【关键词】:儒学;义;专制主义 【分类号】:B222 【DOI】:cnki:ISSN:1672-1217.0.2005-04-016 【正文快照】: 对于“义”,孔子一直是作为一个现成的概念使用的,没有像对“仁”那样,从不同侧面去描述它的内涵。说明“义”是一个远比“仁”更渊源久远的伦理规范。所以,要理解孔子关于“义”的思想,有必要对它进行一番寻波溯源的考察。义的本意是“仪”,意为适宜的举止行为的标准。《说文解字》:“义,己之威仪也”。上古时代人神杂糅,权力以宗教和巫术仪式的面目出现,统治者集行政长官与巫师、教士于一身。在那充满敌意的、混乱无序的世界里,他们的容饰、举止———他们的“仪”,其功能是作为神人之间的媒介———就是意义的惟一来源,它向人们启示着怎…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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