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在此,我们编发了本校政法学院部分学者从多角度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机制、构建途径等方面深入探讨的专题文章,以期引起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世界共运研究所 山东聊城252059;教授;博士生导师 【分类号】:D61 【DOI】:cnki:ISSN:1672-1217.0.2005-04-000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确定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一崭新理念的提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和新贡献,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不断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出的科学命题,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的新探索,体现出其执政理念和理论的一次重大创新和发展。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