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试论沉默权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 | | | 蒋敏露 | | | 随着1998年10月5日我国签署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沉默权成为了我国法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有的学者认为沉默权符合我国国情及刑事诉讼发展的国际潮流,主张在我国确立沉默权规则;有的学者提出我国司法人员缺乏,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侦查技术条件落后等司法资源不足,应当缓行在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通过对沉默权进行分析,试论沉默权在我国实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尽绵薄之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 【关键词】:沉默权;米兰达警告;刑讯逼供 【分类号】:D925.2 【DOI】:CNKI:ISSN:1672-2949.0.2007-S2-059 【正文快照】: 1浅析沉默权沉默权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讯问官员的提问依法可以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因此而受到追究,讯问官员则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此项权利。简单地说,沉默权就是不回答问题的权利。是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的在受到侦查人员的讯问时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是犯罪嫌疑人、 | | |
| | | 推荐 下载CAJ全文 下载PDF全文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