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人身不可抗辩条款着眼,通过与外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比较,指出我国关于该条款的不合理之处,提出了修改不可抗辩条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该条款中所蕴涵的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做了必要的阐述,以期对完善我国《保险法》有所裨益。 【作者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成人进修学院 上海 【关键词】:人身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健康误告;保险合同复效 【分类号】:D922.284 【DOI】:CNKI:ISSN:1672-2949.0.2007-S2-058 【正文快照】: 1人身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不可抗辩条款是人身保险法律条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常见的人身保险标准条款之一。所谓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一段时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即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满2年后,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于投保时的故意隐瞒、过失、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来否定合同的有效性。不可抗辩条款主要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从19世纪后期开始,一些保险公司就在合同中加上了这项条款,并最终成为人身保险实务操作的惯例。大多数寿险业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