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新生代民工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控制 | | | 李长健,陈占江 | | | 新生代民工是在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由于二元社会结构以及城乡分割的政策制度原因所导致形成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受过较高程度的教育,对农村生活的反叛、农民身份的反感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对城市的向往远远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一个日益开放和价值观念多元的时代背景下,他们的自主意识和成就动机明显增强;但在人生经历、社会经验上则相对缺乏,对承受生活的艰辛和困难的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新生代民工的犯罪和其他社会群体犯罪有着很大的不同。其犯罪原因主要在于社会制度的不公正、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以及社会性歧视等。治理和控制新生代民工应从铲除诱发其犯罪的根源和土壤着手。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0
(李长健);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0(陈占江) 【关键词】:新生代民工;犯罪;成因;控制 【分类号】:D917; 【DOI】:cnki:ISSN:1003-5281.0.2005-06-031 【正文快照】: 来自广西的打工青年阿星,最近成为社会公众的焦点话题。他被广东潮阳一工厂辞退,薪水欠发,一气之下杀了主管。而在此之前,他曾在同乡的“砍手党”团伙中做饭三年,却从未参与作案。他始终不愿意加入“砍手党”,为此离开老乡,到深圳、东莞、汕头等地做工。一个有意识远离犯罪的青年,却最终杀人。孤立地来看,“阿星杀人事件”和别的激情性杀人犯罪并无本质区别,但从阿星以及“阿星杀人事件”所折射出的社会问题与矛盾却不由得我们去深思:一个一直渴望远离犯罪的善良农家少年为什么最终走向了不归路?我们的社会如何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千千万万个…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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