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杨尚昆初掌中央办公厅(五) | | | 李欣;王凡 | | | <正>中央办公厅制定的《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和《机要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多余而不必要保存的事务性文件电报,必须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行双人"监烧",没有登记目录和相应领导审批,"不得 【分类号】:D231 【DOI】:CNKI:SUN:MISY.0.2008-06-023 【正文快照】: 中央办公厅制定的《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和《机要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多余而不必要保存的事务性文件电报,必须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行双人“监烧”,没有登记目录和相应领导审批,“不得滥烧文件”。这对文件档案的保存和档案事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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