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试论法律教育中的人格塑造 | | | 高成军 | | | 广义上的法律教育应包括三部分内容:法治型人格教育、智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针对当前我们的法律教育中人格教育的缺失,强调加强法治型人格教育就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使每个国民塑造出:主体、平等、自治、责任、权利、崇尚正义、信仰法律、主动参与公共生活、理性自律以及宽容协作的精神与意识,以此指导其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模式,最终推动民主与法治建设。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 【关键词】:法律教育;法治型人格;塑造 【分类号】:D920.0 【DOI】:CNKI:ISSN:1009-8666.0.2007-02-030 【正文快照】: 我们早已提出推进法制现代化建设,实现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并在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建构。当然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动力的法律教育,也应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但针对在我们现有的法律教育中,单纯重视法律规范条文的灌输与普及,而忽视法治型人格塑造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强调在法律教育中应加强法治型人格教育。我们应培养与塑造出符合法治理念与精神的,具有理性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现代公民,使其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推动民主与法治建设。一、法律教育的含义与内容当前法学界,人们对法律教育含义的理解在内容概括与范围界定等方面都存有差异。而…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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