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教师法》对乡村中小学教师权利保障的虚无 | | | 魏锋 | | | 【作者单位】:江苏运河高等师范学校 【分类号】:D922.16 【DOI】:CNKI:ISSN:1004-5872.0.2006-34-016 【正文快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其颁布与实施对于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教师法》本身及其在适用过程中还突出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尤其表现在该法在对于作为我国教师队伍主体的广大乡村中小学教师权利保障方面:乡村中小学教师的法律身份的缺失,甚至教育教学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教师待遇、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等相关条款不够确切,无操作性、可行性。诸如教师应享受与当地国家公务员同等…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 | | | | | 1 | 吴卫星; 论环境权的司法保障 [A];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下册) [C]; 2003年 | | 2 | 田丹; 农民工的作用、地位及其权利保障 [A];“‘人权入宪’与人权法制保障”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C]; 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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