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新型金融违法案调查始末 | | | 纪兵
,邵伟
,王静 | | | 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根据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员工实名举报,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经历了查获证据被盗、调查时被跟踪、举报人被刺等波折,一起银行、法院联手伪造法律公文核销银行贷款案浮出水面...... 【作者单位】:本刊特约通讯员(纪兵;邵伟
);本刊记者(王静) 【分类号】:F239.227 【DOI】:cnki:ISSN:1002-5049.0.2004-12-001 【正文快照】: 2003年8月31日上午,两个自称为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以下简称锦州交行)的员工走进了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来此举报该行伪造法律文书、编造虚假核销手续,以核销巨额不良贷款的问题。举报信中反映:“交通银行锦州分行风险处弄虚作假,与法院串通勾结,编造不良信贷资产核销手续。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3年6月末,交总行已批复其核销不良信贷资产2亿元……”“串通勾结”、“伪造编造”、“巨额”,这样色彩浓重的词语在举报信中频繁出现,洋洋洒洒几页纸,列举的情形触目惊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数年来,国家审计署一直将金融审计作为工作中的重中…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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