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 1.序 讨论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吾’‘我’的区别的研究者已有不少。其中,属于早期的一些论文都指出,“‘吾’多为主语,‘我’多为宾语。” 高本汉(1920)(1949)则更进一步,主张“‘吾’本身是主格、领格,‘我’本身是与格、宾格。”王力(1936)周法高(1963)对高本汉的设想持反对态度,因为“例外太多”。但是王力(1958)对高氏的设想又不能不部分承认。 总之,一直到现在为止,尚未有完整的,无例外的语法规则能够说明‘吾’‘我’之间的区别。上面所提的观点都只是从关于语言内部规律来考察的。有人概括说,过去的一些研究的共同缺 【作者单位】:日本 【DOI】:cnki:ISSN:1001-5442.0.1993-04-005 【正文快照】: 1. 序 讨论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吾“我’的区别的研究者已有不少①。其中,属于早期的一些论文都指出,“‘吾’多为主语,‘我’多为宾语②。” 高本汉(1920)(1949)则更进一步,主张“‘吾’本身是主格、领格,‘我’本身是与格、宾格。③”王力(1936)周法高(1963)对高本汉的设想持反对态度,因为“例外太多”。但是王力(1958)对高氏的设想又不能不部分承认。 总之,一直到现在为止,尚未有完整的,无例外的语法规则能够说明‘吾“我’之间的区别。上面所提的观点都只是从关于语言内部规律来考察的。有人概括说,过去的一些研究的共同缺点是,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