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浅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与司法公正 | | | 岳申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却违背了诉讼基本原理,侵害了控方公诉权和辩方辩护权,不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因而应当矛以废除。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合肥230039 【关键词】:变更指控罪名;司法公正;公诉权;辩护权 【分类号】:D925.2 【DOI】:cnki:ISSN:1004-4310.0.2005-02-030 【正文快照】: 1998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第17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做出有罪叛决。”这条规定被看作是法院拥有变更指控罪名权的法律依据。综合各种观点,对于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可以做如下表述:人民法院基于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检察院的起诉罪名依据犯罪事实而应做出的有罪判决不相符的,应当按照法院认定的罪名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那么,法院的变更指控罪名权有了法律依据,是否就意…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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