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执行威慑机制的特点 | |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 | | "关于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调研"是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本期刊登的"论执行威慑机制的特点"是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内容的重要部分,深入分析了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特点,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分类号】:D925.1 【DOI】:CNKI:SUN:FLSY.0.2007-11-019 【正文快照】: 执行威慑机制是指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增加被执行人责任、提高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成本等途径,增强强制执行对尚未进人执行程序和已经进人执行程序的债务人的压迫力、约束力和追及力,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从而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的法律机制。我们认为,执行威摄机制较之现行执行体制有六个方面的特点。一、目的的教促性执行威傲机制是以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为目的的执行工作机制。建国后创立、经过1982年、1991年两个(民事诉讼法》固定、沿用至今的现行执行工作机制是人民法院直接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的机制,即对物执行…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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