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园林学会章程
【摘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北京园林学会(英文名称是Beijing Institution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第二条本团体由北京林学院园林系、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所植物园、北京市园林局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北京地区园林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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