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矿业政策的演变(下)
【摘要】:正 有清一代,从来没有实现过对采矿业的绝对禁闭政策,因为这是根本行不通的。这样做,立即就会对当时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并直接损害到清王朝的利益。但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之间,在开放抑或禁闭问题上,确实存在极大的差异。大体说来,对云南的铜矿,甚至对其他省份的铜矿,清王朝基本上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即鼓励开采,但要加强管理,这是由于铸造钱币需铜迫切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单行办法,是不适用于其它矿种的。上节所引大量的禁矿主张,几乎都没有触及禁铜的问题,原因乃在于此。 主开派论点的核心是,对铜矿以外的其他各矿种,包括金、银、铅、锡、铁、煤、硫磺、朱砂等在内,也应该一律开放,他们主张大力发展矿业生产,视之为社会的重要经济资源、封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人民生活的必需,几十年来,一直要求制定并确立一种稳定的适用于全国的政策。 主张开禁和鼓励开采的多为一些有矿省份的行政长官,他们对于辖区内矿业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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