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外贸管理法的范式转换——全球治理与公共行政的视角
【摘要】:中国加入WTO旨在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多边贸易体制,分享国际贸易增长与世界经济发展的成果。本文从全球治理与公共行政视角出发,认为有必要从法律内容、法律功能、法律价值及法律实现等方面实现我国外贸管理法的范式转换。法律内容方面,实现以实体规则为导向到以程序规则为导向的转换;法律功能方面,实现防御型立法到防御型与进取型立法相结合的转换;法律价值方面,实现“公共利益为导向”到“以私人利益为导向”与“公共利益为导向”相结合的转换;法律实现方面,实现从“政府主导型”模式到“政府主导型”与“私人驱动型”相结合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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