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公民权利本位——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摘要】: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队伍和管党治党等七个方面做出进一步规定,再一次凸显和强调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和根本制度。依法治国是宪法至上、依法执政与善治之下的利益分享和公平正义,它指引我们正确定位权利与权力关系,使权力本位回归权利本位。这里所谓的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其实现程度反映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而明确权利概念,实现权利保障,是构筑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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