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思考
【摘要】: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否定了旅游者就旅游合同提起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旅游合同是一种直接以精神享受为目的的合同,旅游合同提起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对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利和构建我国有序的旅游市场来说极为重要,本文认为根据旅游合同的特殊性以及充分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在旅游合同中应该单独确立精神损害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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