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合作机制研究——以上海市的实践为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入社会组织,形成以协作为基础的包容性的联合服务供应格局,是在当前条件下实现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选择,也是我国公共治理的发展方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这种转型,一方面要求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构建以公共服务导向的更为平等的伙伴关系,另一方面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分析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的实践为例,为其他地方政府开展政社合作提供实践参考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