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发展需要抉择的几个问题
【摘要】:尽管一些地方已经在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如何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依然需要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做出回答和选择。从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和住房保障的公平与效率等方面来考虑,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应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但是否全面推进,应主要取决于住房和住房保障的发展阶段;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应限于住房保障对象,但产权共有的主体则除了购房人和政府之外,还可包括第三人;套型面积、供应标准应进行限制,房源可以多元化;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应面向社会,但应着力考虑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取得住房金融的支持;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宜依循市场价格,对购房人的补贴宜采取明补的方式;要规定购房人初始出资份额的合理下限和购买完全产权时限的合理上限;应有允许退购的制度安排,但对不同原因引起的退购经济上应有不同的安排;在抵押、租金缴付、专项维修资金缴付等方面应按产权共有财产安排的一般规则行事,但在某些方面需要给予政府以特殊的限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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