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金融制度改革
【摘要】:中国金融制度改革是在制度供给绝对约束状态下开始的,可纳入金融制度创新范畴的改革主要有:“三次制度性的创新分离”等八项内容;“以放权让利为主线的改革取向”等七大特征;制度创新的绩效表现为“推动了金融发展、影响了金融制度环境的变化、推动了制度需求和供给的互动”三个方面。中国金融改革的核心是制度定位,但有不少举措在定位上值得分析。金融改革的实质在于改革金融制度、金融结构、金融运行方式:“只有改革金融资源配置机制的措施才属于改革的范畴”;“资金性质要从资金产品化变为商品化”;“由国家垄断信用向国家调控信用制度转变”。金融发展的关键是实理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而优化配置的基础是金融结构合理化。金融开放的实质是利用两个市场。金融制度改革必须关注现代金融发展的特点。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