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属的体系化与体系化的系属——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展开
【摘要】:我国冲突法立法的系属在微观角度日趋精致和完善,但仍有残缺系属导致的选法难题无体系内合适的补救之道。《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导致的法律适用困境,可倒逼出冲突法立法的系属整体在宏观上的体系性瑕疵。应在维持最密切联系作为补缺性系属的基础上,增加原则性系属、矫正性系属,以及作为法律适用终端的补救性系属,建构出前后呼应、彼此协同的系属体系,实现系属的体系化改造。体系化的系属通过其层次严谨的章法,才足以凝聚体系之力,对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将一切意料之外纳入规则治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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