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法治视野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 | 刘志新;蔡浩明;刘高原 | | | 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梦想。法治是人类自身建设的理性工具。通过法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对于人类社会有重大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和谐社会和法治的相互关系来分析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和谐社会。特别是通过阐述立法与普遍正义、执法与分配正义、司法与校正正义来论证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的唯一正确选择。 【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湖南工业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政治国家;市民社会 【分类号】:D920.0 【DOI】:cnki:ISSN:1672-8653.0.2006-14-013 【正文快照】: 随着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兴起,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到广泛的论证和研究。19世纪以来随着政治学和法学的分野,法学才从自己桎梏的视野中突现在人们眼前。以法治理国家和社会,以法之精神孕育文明,以法治之思想实现人类美好的梦想,成为众多人首选的方式。因此与其说法律是一种推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手段,不如说法律是人类凭借其得以实现其自身发展的条件。本文试图以历史考察、价值分析、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和谐社会进行研究,然后从和谐社会与法治各自范畴的相互关系入手得出通过法治实现和谐社会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是着重通过考察法治视野下的政治国…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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