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行政紧急程序初论 | | | 邹焕聪;陈峰 | | | 在应对紧急状态时,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遵循紧急程序成为必须。行政紧急程序是一种非常程序,具有独特的特征,然而并非法外程序,有其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各国关于行政紧急程序的立法分统一立法和分散立法两种模式。我国行政紧急程序制度应当在克服原有程序缺失、单一、专断的缺陷,权衡公开、公正、效率等因素基础上,加以合理建构。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 江苏苏州215006 【关键词】:行政紧急程序;行政紧急权力;制度建构 【分类号】:D922.1 【DOI】:cnki:ISSN:1671-6183.0.2006-06-012 【正文快照】: 在国家遭遇威胁其生存的紧急状 态时,各国都会不同程度地运用立法 紧急权、行政紧急权、司法紧急权等 各种紧急权力来摆脱危机,恢复正常 的法治秩序。由于行政紧急权在这三 种公权力中最具膨胀性,极易侵害公 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可能危及国家的 宪政和法治建设,所以如何从程序上 规制这种“行政特权”,让其遵循法 治化的行政紧急程序,对于拓展学界 关于程序制度的理论研究和促进我国 行政紧急权力的制度建构具有重大的 价值。 行政紧急程序的涵义 在下文将要界定的行政紧急程序 这一概念中,有一个核心词汇:行政 紧急权力。在笔者对行…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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