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 | | 罗敏 | |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其法律保护制度的缺失导致权属之争的纷纷迭起和一系列不利的影响。通过分析其立法缺失的原因,主要在立法模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定义界定,权利主体与权利内容等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 350002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模式;权利主体;权利内容 【分类号】:D923.4 【DOI】:cnki:SCN:62-1104.0.2005-12-200 【正文快照】: 砂、1召‘F~J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个拥有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直是国人引以自 因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 有闹得沸沸 扬扬的赫哲族人状告郭颂老师的乌苏里船歌案、白秀娥状告北京邮局的邮票剪纸侵权 案、王洛宾的西部民歌署名纠纷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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