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废除伪“法统”就是废除以国民党《六法全书》为代表的一切反动法律——兼评对“中共中央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指示”的某些不实之词 | | | 张希坡 | |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基金】: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9 【DOI】:cnki:ISSN:1001-618X.0.2005-01-038 【正文快照】: 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于1949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以下简称“中央二·二二指示”或“中央指示”),是中国革命胜利的标志之一,也是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早已作为定论而载入革命史册。可是近年来却有人对此指示提出种种质疑。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的《产权与法》(纪坡民写的一本论文集,以下简称“纪书”),奇谈怪论颇多,其中一个观点认为:废除伪法统,并未明确是指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本文以党中央的相关文献为依据,阐明废除包括国民党的《六法…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