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我国上市公司“股抵债”方案评析 | | | 孙烨,赵文瑞,孙凤英 | | | 作为一种间接国有股退出的方案和金融创新,“股抵债”方案虽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方案本身存在多种弊端。透过“股抵债”现象折射出中国股票市场的制度缺陷,充分说明“股抵债”说到底是一种权宜之计,无法成为从根本上消除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机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解决关联欠款问题。因此,应大力培育债券市场,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二元式股权结构”。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商学院 吉林长春130012
(孙烨;赵文瑞);吉林大学商学院 吉林长春130012(孙凤英) 【关键词】:“股抵债”;股权结构;上市公司;“二元式股权结构” 【分类号】:F279.21 【DOI】:cnki:ISSN:1003-5478.0.2005-03-017 【正文快照】: 最近几年,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问题越来越严重。资料显示,200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非经营性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大约为577亿元①。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已成为制约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在现金追讨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以资抵债”成为众多上市公司解决控股股东欠款的主要形式,这种方式虽然在表面上解决了欠款问题,但是因为一些控股股东用以抵偿债务的资产往往都是毫无盈利能力的劣质资产,实质上却给上市公司带来极大的隐患。如此一来,“以资抵债”…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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