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美国独立董事制度与德国监事会制度比较分析 | | | 陈浩,胡瑞生 | | | 美国独立董事制度与德国监事会制度是建立在不同法律文化、商事制度基础上的两种内部监督机制。虽然两者从构成到运作方式都存在较大差异 ,但都以分权制衡为设计宗旨 ,以实现降低公司治理成本、保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及维护公司机制高效率运作为目的。它们在职能和作用方面具有同质性 【作者单位】: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广东广州510053
(陈浩);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广东广州510053(胡瑞生)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监事;监事会制度 【分类号】:D912.29 【DOI】:cnki:ISSN:1008-6951.0.2004-04-026 【正文快照】: 一、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内容依股东自治法律理念 ,美国公司制度建立之初采用“一元制”治理结构 ,在股东大会之下仅设董事会 ,不设专门监督机构 ,内部监督表现为董事会对经理层执行业务情况进行直接监控。在法律默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下 ,这种监督模式潜在着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共谋、损害股东与公司利益的危险。在 2 0世纪 30、4 0年代美国出现了大量粉饰会计报表事件之后 ,美国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以审查公司财务报告 ,控制公司内部的违法行为。此后 ,独立董事的监察职能进一步细化 ,在上市公司…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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