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与完善——以法和经济学为视角 | | | 刘大洪,张剑辉 | | |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 ,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 ,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采取的是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 (包括过错推定责任 )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混合归责模式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在我国产品责任相关立法中 ,应把严格责任原则明确规定为产品质量侵权的归责原则。我国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完善主要应着重于抗辩事由、惩罚性赔偿机制两方面。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
(刘大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张剑辉) 【关键词】:严格责任;抗辩;惩罚赔偿 【分类号】:D913 【DOI】:cnki:ISSN:1004-1303.0.2004-03-013 【正文快照】: 一、产品严格责任发展的最新动向及启示2 0 0 2年10月4日,美国落杉矶高等法院陪审团以11票对1票的绝对多数,裁决以万宝路、骆驼等香烟品牌而举世闻名的烟草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向一名由于长期抽烟而患上肺癌的妇女支付2 80亿美元的巨额赔款。这是迄今为止在烟民诉烟草业的案件中出现的最高惩罚性赔偿金,同时也创下了美国历史上个人赔偿案的最高记录。如果这一判决最终生效,巴洛克女士将成为继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之后的全美第三大富翁。①这一罕见烟草官司震惊了整个美国。在判决作出的当日,菲利普·莫里斯烟草公司的股价暴跌,并引发整个烟…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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