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礼记》的法理思考 | | | 王波 | | | <正>一引论文题中的"法理"二字,乃取广义解。盖因世易时移,且现代意义的法律和法治本身就是舶来品。我在这里无意把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思想一一剪切,作为现代法治的注脚,得出"《礼记》中也有限制行为能力人之规定云云"的结论("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曲礼上)。我的兴趣在于厘清并找寻《礼记》的内在理路,以"本我"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2003级 硕士研究生 【分类号】:D90 【DOI】:CNKI:SUN:CUPL.0.2004-03-004 【正文快照】: 一引论 文题中的“法理”二字,乃取广义解。盖因世易时移,且现代意义的法律和法治 本身就是舶来品。我在这里无意把中国古代关于法律的思想一一剪切,作为现代法治 的注脚,得出“《礼记》中也有限制行为能力人之规定云云”的结论(“悼与髦,虽有 罪不加刑焉”曲礼上)。①我 | | | | | | 推荐 下载CAJ全文 下载PDF全文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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