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简单争议的法学分析──兼论第三人产品瑕疵求偿权 | | | 李政辉;王菲 | | | 我国产品责任法以产品责任的发生领域将救济机制一分为二 ,一为产品责任制度 ,规范产品对造成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赔偿 ;另一为产品瑕疵责任制度 ,规范的是产品本身的质量瑕疵。囿于传统合同法的产品瑕疵责任在主体上已有所扩展 ,但对代表现代市场流转秩序的第三人仍救济不力。本文于此基础上建议以产品为对象的一体化的救济制度。在分析实体问题后 ,对分析过程的归纳成为本文第二重的目标。本文反对三段论的司法推理观 ,提倡经验推理说。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政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王菲) 【关键词】:产品责任;产品瑕疵;第三人;司法推理 【分类号】:D923.8 【DOI】:cnki:ISSN:1000-4238.0.2003-02-014 【正文快照】: 一、争议事实笔者朋友M日前遭遇一产品质量争议 ,事情过程如下 :大约一年半前 ,友人购一电子辞典送M ,包装齐全 ,但发票并未附上。使用不久 ,该辞典的显示屏即有从上至下的条纹 ,隔断显示。及至近日才由专业换电池人士处得知该厂家于本市之分公司地址 ,因屏幕上条纹日渐增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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