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档案行政处罚的主体及管辖权问题 | | | 蒋卫荣 | | | 长期以来 ,人们在档案行政处罚权主体上的认识似乎存在误解。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 ,但这决不是全部 ,在现行执法体制下 ,还有较多的拥有局部档案行政处罚权的"有关主管部门"。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档案系 苏州市;邮编:215021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管辖权;主体;档案 【分类号】:D922.16 【DOI】:cnki:ISSN:1001-201X.0.2003-04-016 【正文快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 ,“有关主管部门”显然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外有权从事行政处罚的部门或机构。这就引出了档案行政执法的基本要素之一———管辖权。本文就档案行政执法中的主体资格及其管辖权问题试作一初步探讨 ,恳请方家指教。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原理一般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每一个行政机关都行使着大…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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