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对新时期加强我国公民法制意识和思考 | | | 曾志云 | | | 通过对中国公民法律意识发展的历史分析,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公民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内涵、现状以及不足,并提出了要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就要加强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教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 福建福州;350007 【关键词】:社会主义;公民;法律意识 【分类号】:D920.4 【DOI】:cnki:ISSN:1006-432X.0.2001-03-002 【正文快照】: 当代中国法制正处在从传统人治型法律法规范向现代法治型法律规范转变的历史时期。这一转变的实质是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法制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其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能否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其能量能否得到充分地释放。困此,法制现代化首先是从事这一变革的主体自身的现代化,是把表现传统法律观念并以传统模式行为的人转变为具有现代法律意识和行为的人的广泛过程。由此不难看出,对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的研究离不开对公民法律意识问题的探讨。本文仅就这一问题作粗浅… | | | 推荐 CAJ下载 PDF下载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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