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的解释说明 | | | 叶小青 | | |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厅 【分类号】:F233 【DOI】:cnki:ISSN:1009-6345.0.2001-06-020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 1996年4月4日,本院以法函[1996]56号复函答复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全文如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4)川高法经请字第1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德阳 | | | | | | 推荐 下载CAJ全文 下载PDF全文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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