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本质 | | | 李锡鹤 | | | 本文论述了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本质 ,包括 :民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关系 ,法律的调整对象 ,法律的调整对象和法律关系的关系 ,人身的概念 ,财产的概念 ,人身和财产的关系 ,民事人身权关系的概念和本质 ,民事财产权关系的概念和本质 ,物权关系的本质 ,债权关系的本质。文章就以上诸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 ,与有关流行观点作了商榷。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关键词】:民事关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分类号】:D923 【DOI】:cnki:ISSN:1008-4622.0.2001-01-010 【正文快照】: 一、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之关系民法学需要一个表示民法调整对象的范畴,《民法通则》称这一范畴为民事关系。《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制定本法。”民法学需要一个表示民法调整结果的范畴,这一范畴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 | | | | | 推荐 下载CAJ全文 下载PDF全文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 | | | | | 1 | 丁海俊; 私权救济论 [D];西南政法大学; 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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