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研究组词要尊重历史事实──由《“振聋发聩”辨》提出的问题 | | | 张教诚!201112 | | | 【分类号】:H13 【DOI】:cnki:ISSN:1001-0661.0.1999-01-016 【正文快照】: 拙作《组词要经得起实践检验──由“振聋发聩”提出的问题》发表一年,未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却引来“不合时宜”的批评。批评者王灿龙先生大作《“振聋发聩”辨》(载《汉字文化》1997年第4期,以下简称《辨》)颇不尊重历史事实,我不能不辩,因作此文。“工具书 | | | | | | 推荐 下载CAJ全文 下载PDF全文 | | | CAJViewer7.0阅读器支持所有CNKI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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