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关于康德道德学说的评价,我国许多学者通常认为:康德倡导“义务论”的道德价值,因此是对西方近代社会文化价值目标——个人主义的超越。然而,这一结论有悖于历史逻辑,因为康德作为近代人类的思想巨匠,如若取向与时代认同的价值目标相悖,又怎能获得当时人们的接受?因此,康德理论的价值旨趣,应放到西方近代的历史大背景中去界定。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系 【分类号】:B82-0 【DOI】:cnki:ISSN:1007-9092.0.1998-04-007 【正文快照】: 关于康德道德学说的评价,我国许多学方面说,本着第一个人的私利而制成的法者通常认为:康德倡导“义务论”的道律怎能保证对所有个人的完全公正性?从德价值,因此是对西方近代社会文化价值个人方面看,每个人都出于私利才负起社目标——个人主义的超越。然而,这一结论会责任,那么,当法律与个人利益相拂逆有悻于历史逻辑,因为康德作为近代人类时,又怎能期望个人能无条件地尊重法律?的思想巨匠,如若取向与时代认同的价值这佯,政治上肯认的个性价值难以兑现于目标相停,又怎能获得当时人们的接受?因社会。卢梭起而对此补偏救弊,力图解决从此,康德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