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论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权 | | | 尹春丽 | |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跨世纪目标。这一治国方略的实施,首先有赖于对依法治国的正确理解。我国是一个人民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运用法律行使管理权。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依据是法律,法律理应在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民群众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活动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形式将管理权授予国家机关行使,为了确保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必须依法治权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主体,法律至上,依法治权,依法治国 【分类号】:D920.1 【DOI】:cnki:ISSN:1001-5019.0.1998-04-015 【正文快照】: 论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权尹春丽(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合肥230039)内容提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跨世纪目标。这一治国方略的实施,首先有赖于对依法治国的正确理解。我国是一个人民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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